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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程

关于2017年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2-19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7] 6号

关于2017年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经研究,将研究生教学成果纳入学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选范围,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奖项设置按照《关于启动2017年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科教通[2016101号)的要求进行。各相关学院申报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苏州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审核推荐意见部分“系<教研室>推荐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一式5份。
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出版教材、发表论文等)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要求整理成册、封面附上内容目录。教学成果如为教材的,须提交样书及反映教材编写与使用情况的研究报告或论文。
4、《苏州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
三、根据学校相关日程安排,上述申报材料请于36日前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联系人:呼丰,电话:69379082,邮箱:pyk@mail.usts.edu.cn。
 
 
研究生部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