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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程

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5-22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8] 19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和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相关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主要为2016年立项的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2016年之前立项未结题及2017年立项已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可一并进行。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主要为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级项目和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其他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一并进行。
3、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其他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一并进行。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项目承担人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或《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及项目研究报告各一式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11日前统一报研究生部。
同时为省、校项目的只填写省级结题报告书,省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中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至少有一份须由校外专家填写。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等)附研究报告后装订成册。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或《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及项目研究报告各一式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11日前统一报研究生部。
同时为省、校项目的只填写省级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等)附研究报告后装订成册。
3、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报《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及项目研究报告各一式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11日前统一报研究生部。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等)附后装订成册。
三、结题评审程序
1)研究生部对各申报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对各申报项目按类别组织结题汇报会,进行专家评审;
3)通过校内评审的各项目结题申请材料,省级项目报上级部门复审,校级项目由学校发文准予结题。
 
附件:
1、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结题相关表格(详见下载专区各栏目)
 
 
研究生部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