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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关于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11-03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5] 41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15年下半年拟毕业(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2014520日发布)规定,为做好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条件

1、参加2015年下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且结果为通过者;

2、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确认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同意送审评阅

3、依据《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七条、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经学院审核,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资格者。

二、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方式

符合答辩申请资格条件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每篇送审2份,其中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送审,另一份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盲审”。

三、工作程序及系统录入

QQ图片20151103111228.jpg

四、学位论文检测及检测结果的认定和处理

研究生部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全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可在系统中查看检测结果。学院需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试行)》(苏科[2012]29号),依照权限对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做相应认定和处理,并于1112日上午11:00将处理和认定结果录入系统,并将通过系统打印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认定处理汇总表》、论文纸质稿和评阅书交研究生部学位科。

如第一次做出“修改后重新检测”认定的,请于1119日上午11:00重新提交修改后电子稿,研究生部进行第二次检测,学院再次认定和处理。

五、送审论文要求

学院按照《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学位论文评阅相关规定和《关于2015年下半年拟毕业(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盲审”的论文报送要求如下:

1、每篇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报送纸质稿、电子稿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纸质稿份。论文电子稿统一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请不要省略)

2“盲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稿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3“盲审”的学位论文封面格式见附件,封面为黄色皮纹纸,内容双面打印

4、学院报送学位论文“盲审”清单(格式见附件)纸质稿一份。

5、论文电子稿请各学院务必于119日上午11:00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部学位科,研究生部不受理个人送交材料。

五、其他

如“盲审”论文评阅专家认为论文未达到相应水平,不同意答辩,则增补一位评阅人,进行第二次“盲审”,送审论文材料以本次提交的电子稿为准。

联系电话:69379092,联系人:于立刚。

 

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封面(学术学位)

2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封面(专业学位);

研究生部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