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
考试科目:《基础英语(二)》、《基础日语(二)》
考试时间:2021年7月7日(星期三)13:30--15:30。
考试地点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应在第十九周前完成,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交研究生部学位与培养管理科。
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试卷、课程小结表和成绩单以及《研究生监考工作量统计表》汇总,公共课程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部学位与培养管理科,专业课程相关材料留学院存档。
研究生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