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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1-03 09:32:33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 )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硕士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现将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案例形式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我校各教育硕士专业领域的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各专业领域推荐教学案例数量不少于3

三、内容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

1.教师个人提交,学院对提交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并于202217前将通过初审的教学案例(一式3份)、《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培养与学位管理科,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通过学校评审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第一作者须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2)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3.教学案例提交案例库系统的起止时间为2022218-34日。

五、案例收录

通过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2.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

附件:3.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附件:4.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


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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