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苏科 [2020]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年招生资格第二批次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2021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申请人下载《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依据《办法》,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对照填写完整,交招生学科所在学院。
3.学院严格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申请2021年招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年龄、立德树人、科研业绩和履职情况等进行审核,确定其招生资格。
4.对存在《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暂停导师招收硕士生的申请资格。
5.学院须将认定为符合招生条件并准予招生的申请者及其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与审查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并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其中招生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必须与《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一致。
7.研究生部对学院提交的结果组织审核,对符合招生条件者,发文予以公布,并列入本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
8.相关学院共有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一般由学科牵头学院组织进行。在相关学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由非牵头学院组织进行,但应执行同一招生条件,并由牵头学院在申请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栏内加签。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申请表》、《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及公示情况网页截图打印稿报送研究生部培养与学位管理科,并将电子表发送至pyk@mail.usts.edu.cn。
联系人:魏亚玲,电话:69379080。
研究生部
2021年4月1日
附件:
1.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申请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2.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3.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苏科【20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