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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

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3-21 17:05:56  浏览: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享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325日前将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kyz-stu.usts.edu.cn/logon),在首页点击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提交申请信息,并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或证明等)合并为PDF格式文件上传。

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无须提交材料。

联系方式:0512-68093182 yzb@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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