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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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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2-01 13:47:37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导师立德树人意识,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在研究生培养中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表彰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苏科【202137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评选我校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

评选范围为我校在岗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兼职导师,且至少已完整指导过我校两届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评选范围为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实质性团队,且成立3年以上,团队负责人至少已完整指导过我校两届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

1.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关心关爱学生身心健康,得到学生尊敬爱戴,有指导研究生的感人事迹。

2. 业务素质精湛。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指导水平,关注社会需求,积极参与学科建设。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教书育人,创新教学模式,积极教学改革。近5年(201711日至202112月,下同),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内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在发明专利等创新性成果授权、转化与推广方面成绩突出。近5年主讲1门以上研究生课程,并能积极参与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在教学改革项目、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积极开展研究生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注重研究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

3. 育人成效显著。全身心投入研究生培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责任感。近5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思想品德好、学术水平高、学位论文质量优秀,取得突出成果。近5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等。所指导的研究生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就业质量高、职业发展良好、用人单位认可度高。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1. 团队构成。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组成结构,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含校外兼职导师)。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团队成员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团队之间能共同承担课题、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指导研究生,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

2. 团队成果。团队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出的教学、科研及社会实践成果和奖励。团队指导的研究生道德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获得校级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等标志性成果,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内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等。团队毕业的研究生职业发展良好,用人单位认可度高。

3. 团队管理。团队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的管理模式。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在校内外有影响力和示范性。

4. 团队文化。在长期稳定的团队合作中,形成了鲜明的团队核心精神。具有浓厚的学术科研和文化氛围,温馨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团队能积极组织、安排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激发团队成员的科研热情与创新精神。

(三)研究生导师或团队成员近5年有以下情况的,不予申报:

1.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者;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发生教学事故者;

3.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法违纪者

4.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者;

5.其他不适宜参加优秀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团队评选的情况。

三、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学院初评推荐、研究生院组织材料复核及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填报《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附件1)或《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评。学院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写《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4)上报研究生院。

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导师总数(以通过2021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人数为准)的5%,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三)部门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四)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学校审定。经专家组评审确定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名单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1217日前将《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或《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一式2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或《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版交研究生院,电子文档发送至pyk@mail.usts.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魏亚玲,联系电话:69379080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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