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论文工作进程,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满6个月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时间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
三、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学位论文题目和研究内容是否与开题或可行性论证时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变更;
(二)根据国内外研究最新进展情况,对学位论文中哪些研究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和变动;
(三)是否按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和水平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的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四、组织管理
1.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应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把具体的检查内容和要求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和导师;
2.研究生应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应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会由考核组组长主持。
3.中期检查以学科为单位,由学院组织专家成立考核组,并确定组长和秘书。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考核组由不少于3人的单数成员组成,成员应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中选聘。报告人的导师不得担任考核组组长。
4.中期检查考核组对学位论文进行全面考核评议,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并做出决议。
五、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及网上录入

六、检查结果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议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考核组须在一周内将评议结果告知研究生,中期检查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中期检查通过的研究生,根据考核组对学位论文存在的不足和研究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期检查不通过的研究生,应依据考核组给出的整改意见修改论文,3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对于再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考核组根据综合情况认为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攻读的,按《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3.因故不能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须由本人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经导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4.中期检查结束后,学院将《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存档,同时将《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工作要求
各相关学院于11月7日前将《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