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苏科〔2024〕109号)文件,经个人申请、师德师风考评、学科推荐、研究生院复审、校学科评议组评议,拟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以下14人担任我校博士生导师,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 土木工程(0814)
蔡新江、崔国增、蒋全胜、任 鑫、吴征天、张 毅
2.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陈重军、姜昱丞、李春生、马春兰、杨传明、赵海谦
3. 城乡规划学(0833)
邵大伟、肖 洋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2-69379090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