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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关于修订2026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4-28 16:04:49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要求,围绕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培养方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指导作用,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6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范围包括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律,紧扣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布局,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追求卓越为主线,以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核心目标,以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为发展方向,推动研究生教育数字化转型,分类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修订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思政融贯培养全过程

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构建人才培养大思政体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学科、课程、课堂,深挖课程思政元素,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有机统一,将价值塑造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2.坚持质量标准,对标前沿认真谋划

各学科专业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等为根本遵循,紧扣学科发展前沿,打造契合学科发展、接轨行业前沿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方案。

3.坚持分类培养,目标导向明确

分类确定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授予基本条件,学术学位课程应突出科教融汇导向,聚焦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课程应强化产教融合特色,聚焦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对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位论文等环节进行修订和优化,做好教学内容更新、数字化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

4.坚持数智赋能,鼓励学科交叉

推动人工智能与研究生教育深度融合,结合学科特色开设人工智能+应用课程,培育学生数字化素养与创新思维,以技术创新驱动教学质量提升。支持设立跨学科设立导师组,鼓励研究生跨一级学科/专业类别选课,推动学科交叉,以学科交叉激发创新思维。

四、工作组织

1.成立工作小组。各学院须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充分调研。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至少对标3所国内一流大学的同学科或“双一流”建设学科,调研须形成详实的调研分析报告。

3.学院专家论证。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后,各学院应组织完成校内外专家评审工作。校内评审应广泛征求学位点内导师意见,校外专家应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含2名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的学科评议组专家或教指委专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论证还需包含1名行业专家。

4.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对培养方案进行审定并发布。

五、工作安排

六、材料提交

(一)提交内容

1.培养方案。命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XX学院2026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电子版,纸质版,模板见附件2)

2.培养方案论证表。命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XX学院2026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表(电子版,纸质版,模板见附件3)

3.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命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XX学院2026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电子版,纸质版,模板见附件4)

4.培养方案修订说明。命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XX学院2026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说明(电子版,纸质版,模板见附件5)

5.课程教学大纲(新增课程、教学内容变化较大的课程均需提供)。命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一门课程一个Word文档,所有文档放在一个文件夹里(电子版,纸质版,模板见附件6)

(二)提交时间

各学院于2026年7月10日16:3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行政楼5208室),电子版发送至pyk@mail.usts.edu.cn.

七、其他说明

1.各学院高度重视,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工作来抓,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为保持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录入系统的格式一致,请务必参照学校模板进行,在修订过程中对于样表格式不做修改。

3.如延续以往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名称都一致),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课程代码和相关信息,若课程名称和以往培养方案一致但学分(学时)不一致的均属于新编专业课程;如新增专业课程,应参考附件《专业课程编码规则》编写课程编码并录入培养方案样表和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课程设置表内的课程,同一模块内请按照课程编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4.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依据国家和学校文件要求并参照相对应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来制定,方案中应明确留学生的语言能力要求。

5.本次修定的培养方案自2026年秋季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修改,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6.各学院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联系。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26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文件及表格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