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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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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孙国华  时间:2026-06-12 10:13:50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优势学科四期项目的期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0814土木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

二、验收内容

1、任务完成率。依据各立项学科任务书,重点考察项目立项时确定的预期任务完成情况。

2、水平提升度。围绕党建和思政工作、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及贡献等方面,主要依据各立项学科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考察学科内涵发展水平提升情况。

3、经费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省财政经费执行率及使用管理情况,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

三、验收程序

1、各学科开展自评工作,填写《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四期项目期满验收立项学科验收报告》(见附件),并对目标任务与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提供支撑材料,于615中午前交至学科办。

2、学科办审核《验收报告》,并组织专家评议,评议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2、验收“合格”的学科,其建设目标和重大项目应基本实施完成,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率原则上达到80%以上。

3、验收 “不合格”的学科,不得进入优势学科五期项目建设。

五、其他要求

各学科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材料填报和自评工作,确保提交材料客观真实。

联系人:叶进、金星,电话:69379092,邮箱:xkb@.usts.edu.cn学科办5207室。


附件:优势学科验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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