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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陈丰  时间:2026-08-16 15:29:27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620号)《关于推荐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的通知》(苏科协办发〔202696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我校申报、推荐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是立足科协组织使命任务,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支持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

本计划重点面向十五五规划中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领域、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开展推荐工作。注重推荐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深海、深空、深地等战略领域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立志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生。

二、推荐条件

支持对象的推荐条件包括: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31日实足年龄计算),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

(三)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学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交叉学科等。

(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

2.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七)曾入选本计划的博士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科协推荐10名人选。各相关博士点学科可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四、推荐程序

(一)请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分配推荐名额完成初评排序,202691号下午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不接受个人提交):签字盖章并排序的《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人选名单》(附件1PDF文件、含电子签名的《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2PDF文件、相关证明材料(每位推荐人选单独1PDF文件),发送至邮箱pyk@mail.usts.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信息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科研水平、发展潜力等情况开展评审及考察,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三)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在学校公示结束后登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注册账号并完成系统填报。候选人在服务平台内,请选择“组织推荐渠道”。请候选人详细了解学会详情后,选3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候选人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910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服务大局。推荐工作要坚持“四个面向”,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目标,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面向十五五规划中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领域、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开展推荐工作。关注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深海、深空、深地等战略领域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立志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生。

(二)严把程序标准。各推荐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差额遴选和公示,切实维护推荐工作的严肃性与公信力。重点考察博士生从事科研工作意愿、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综合考量理想信念、学风道德、科学素养、责任担当,切实选拔一批信念坚定、潜心科研、甘于奉献的青年科技后备力量。对于科研失信行为,坚决“一票否决”。

(三)深化“三位一体”育人模式。政治训练要以强化思想引领为核心,提升入选者科技报国的理想信念。专业锻炼要以高水平学术平台、跨界创新思维交流等为依托,助力入选者开拓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社会历练要以厚植家国情怀为基点,为入选者提供深入一线实践机会,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强化跟踪服务。省科协将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多方资源,为入选者提供综合培育生态,为结业的优秀入选者提供更长周期的培育服务。各推荐单位应持续关注入选者科研学术成长情况,督促指导入选者完成培育事项,对因毕业等原因提前终止培育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支持对象应积极参加培育活动,完成规定的培育内容。自本届起,入选者参与各级科协组织开展的培育活动,中国科协将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范围和标准另行通知。取消试点期间试行的学术资助定额支持。

六、其他

1.附件材料依推荐表中填写的顺序依次提供。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电话:69379090

附件:

 附件1: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人选名单.docx

 附件2: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docx

 附件3: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pdf

 附件4:2026年博士生专项计划常见问题与解答(博士生用).docx

研究生院

202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