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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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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10-12 09:03:50  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 2025级博士研究生;

2. 2025级硕士研究生;

3. 2024级及以前未完成开题的硕士研究生。

二、论文开题条件

申请开题的研究生须通过中期考核。

三、论文开题时间

1. 开题报告通过到预答辩为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学位论文实际研究工作时长,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年,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年。

2.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在12月15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四、组织与管理

开题报告应以学科为单位,由学院组织考核组,并确定组长和秘书各1名。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组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成员应从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本领域专家中选聘,博士生导师数应不少于成员人数的2/3。考核组必须有校外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成员人数的1/3。报告人的导师不得担任考核组组长。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组由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成员应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中选聘,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组成员应有不少于1/3的校外相应行业专家。报告人的导师不得担任考核组组长。

开题报告通过者,进入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者,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允许按照程序申请重新开题。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题目。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题目,须由研究生提交系统题目变更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审核并备案。如题目变更后论文的研究核心内容或研究目标进行了较大调整,须重新开题。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学院完成网上开题结果录入工作,并下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汇总表》,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开题报告网上录入

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信息的网上录入(中期考核相关信息完备,才可以操作),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开题进行审核,学院审核开题情况并给出开题结果,操作程序如下: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