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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

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3-15 13:14:05  浏览: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享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报考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在3月21日前将本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考生填好后打印签字)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等)纸质版通过EMS快递至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证明材料原件扫描至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与基本信息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yzb@mail.usts.edu.cn。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无须提交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编: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93182


附件: 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总分申请加分基本信息


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