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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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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5-25 13:43:57  浏览: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

考试科目:《基础英语(二)》、《基础日语(二)》

考试时间:2023616日(星期五)13:30--15:30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在第十六周结束后即可安排,且在第十九周(2023630日)前完成,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学院在202369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管理科备案。

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于2023714日前将试卷、课程小结表和成绩单(签字、盖章)以及《研究生监考工作量统计表》汇总,公共课程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管理科,专业课程相关材料留学院存档。


研究生院

                        202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