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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2-04 13:25:38  浏览: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

考试科目:《基础英语(一)》、《基础日语(一)》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3:30-15:30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在第十七周结课后即可安排,且在第十九周(2024年1月5日)前完成,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学院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管理科(行政楼5208)备案。

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试卷、课程进度表、课程小结表、和成绩单(签字、盖章)以及《研究生监考工作量统计表》汇总,公共课程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管理科(行政楼5208)存档,专业课程相关材料留学院存档。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