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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关于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5-24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8] 23号

 
关于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9号),我校共获批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
为保障新增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及培养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开展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请各相关学院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苏州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及《关于公布我校新增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方向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通知》(苏科大[2018]45号),参照《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并结合自身学科发展特点,在充分调研、深入讨论、专家论证等过程基础上,科学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日程安排如下:
工作阶段
时间要求
主要内容
调研
6月底前
各学院制定调研目标及计划,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研究生培养的调研工作。
研讨制定
9月底前
各学院在调研基础上,深入开展讨论,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发展特点,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并于9月底前提交研究生部。
初审
10月中旬
研究生部对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学院修改完善。
专家论证
10月底前
学院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开展论证。
完善定稿
11月底前
各学院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培养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研究生部
20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