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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及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03-07 00:00:00  浏览:

 

苏科研通字 [2016] 7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及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及教学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到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2016年3月11日(周五)上午9:00-11:00。
2. 报到地点: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方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江枫校区)二楼办公室
环境工程领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石湖校区)A301室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经济与管理):土木工程学院(江枫校区)二楼报告厅
二、新生报到事宜
1. 请各位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携带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院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和资格审查复核工作。
2. 请相关学院在办理新生注册手续时,根据任课教师要求购买教材。
3. 请相关学院将报到情况于3月11日15:00前告知培养科,并将《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于3月14日报研究生部。
4. 新生入学教育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时间及内容在3月18日前报研究生部备案。
三、新学期课程教学安排
1. 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自3月11日(周五)开始,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及各年级研究生做好相应的教学准备,按课表安排开展教学,如有调整,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报培养科备案;同时应按《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进行学生上课考勤,研究生部将不定期进行教学秩序的检查,以保证课程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2. 未提交上学期成绩单的学院,请于3月18日前将成绩单汇总后交培养科。
 
附件:
 
 
研究生部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