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7] 58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6年度立项的省、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应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名单
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时间
2017年11月20日前。
三、项目结题材料
1、项目承担人撰写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本)。同时为省校项目的只填写省级结题报告书,省级项目结题意见书至少一份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校外专家填写。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本)。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等)附后装订成册。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认真准备,按时报送结题材料。
四、其他
2015年及以前未结题的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请一并结题。
附件:
研究生部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