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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程

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暨“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者:  时间:2018-03-13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8] 12号

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暨“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二)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3号)和学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等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暨“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二)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5、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6、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7、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1)学术学位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2)原则上2017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
(1)各学院及研究生教育工作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均可申报。
(2)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3)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4)各学院限报1项。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1)工作站获批设立已满3年,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8人(含)以上。
(2)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3)工作站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多方共赢。合作研究取得重要成果,高校研究生团队在推动工作站所在单位(企业)员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作站培养出的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1)获批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已满3 年,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15 人(含)以上。
(2)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3)工作站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3 年内合作申报或完成的项目不少于3项,形成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多方共赢。合作研究取得较大进展,成果丰硕;工作站培养出的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优势明显;高校研究生团队在推动工作站所在单位(企业)员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有声音、有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省级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2)正在主持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6、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1)课程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并有一定建设基础,研究生对该课程的教学满意度较高,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2)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科研水平和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任课教师。
7、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学院,均可申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2018版)》、《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申报人员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开创新工程/创新计划项目申请),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表》,然后由导师进入系统录入推荐意见并审核,申报者打印该表并签名,再由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学院审核结果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录入。申报人员同时提出书面申报材料,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注明是否同时申报省级项目。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材料。
校级审核同意推荐为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部公示后另行通知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申报书、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材料。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
申报学院或个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及申报信息表电子材料。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表、申请汇总表及申请信息表电子材料。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表、申请汇总表及申请信息表电子材料。
5、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申报人员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注明是否同时申报省级项目。提交材料为一式三份,并提供申请书电子材料。
校级审核同意推荐参加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的,研究生部公示后另行通知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申报书、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材料。
6、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人员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申请表电子材料。
7、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或《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一式三份,并提供申请表、申请汇总表、申请信息表及项目合作协议电子材料。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各项目的申报工作,各相关材料于4月2日前由学院汇总上述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部。过时不候,研究生部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五、项目评审与管理程序
1、个人或单位申报;
2、所在学院初审
3、研究生部受理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产生拟立项、推荐项目名单;
5、拟立项、推荐项目名单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校立项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拟省立项、推荐项目按省级申报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或评审后发文公布。
6、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学校按相关规定核拨课题立项经费;省、校立项的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承担人发表的论文等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具体见相关规定要求。
7、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和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其中省项目接受教育厅的随机督查。
 
 
 
研究生部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