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5] 59
关于省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2年)》、《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苏科研[2011]7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4年度立项的省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名单
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时间
2016年1月10日前。
三、项目结题材料
1、《苏州科技学院省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一份)。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并打印(打开创新工程/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再由导师、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学院签署意见。
2、项目承担人撰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与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等)装订成册。(一式一本)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认真准备,按时报送结题材料。
注:2014年度立项的省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可以提前结题;2014年以前未结题的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请一并结题。
附件:
研究生部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