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7] 18号
关于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17年上半年拟毕业(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苏科研通字 [2016]43号)安排,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评阅条件
1、参加2017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为通过者;
2、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确认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同意送审评阅;
3、依据《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条、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经学院审核,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资格者。
二、送审评阅方式
符合答辩申请资格条件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每篇送审2份,其中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送审,另一份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盲审”。
三、学位论文检测及检测结果的认定和处理
研究生部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全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和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检测结果。同时须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试行)》,依照权限对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做相应认定和处理,
四、送审论文要求
学院按照《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学位论文评阅相关规定和《关于2017年上半年拟毕业(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盲审”的论文报送要求如下:
1、每篇“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报送双面打印纸质稿、电子稿和双面打印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纸质稿一份(对折夹入论文纸质稿)。论文电子稿统一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不要省略,注意全角半角)。
2、“盲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稿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3、“盲审”的学位论文封面格式见附件,封面为深蓝色皮纹纸。
4、论文电子稿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11日上午11:00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部学位科,研究生部不受理个人送交材料。
五、工作程序及系统录入
学生提交论文送审评阅申请(通过预答辩并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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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对论文完成情况和是否同意送审评阅给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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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逐一审核论文答辩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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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答辩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电子稿
(暂不需纸质稿,但仍须保证电子稿与纸质稿内容一致,如在后期送审过程中抽查
发现二者不符时,将取消本次答辩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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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进行“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传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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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指导教师查看检测结果,依据权限作出认定,学院打印检测结果处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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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送审的学生可以登录系统打印论文评阅书
(双面打印,注意类别,盲审编号系统自动分配),连同论文纸质稿交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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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检测结果处理认定表、论文纸质稿、评阅书提交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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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涉密论文
1、如论文确属涉密论文的,请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涉密硕士学位论文归档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涉密论文保密协议》一式三份,手续齐全后交研究生部、学院和图书馆各一份,交研究生部的一份须与纸质盲审论文一并提交,过期将不再补办保密手续。
七、工作要求
请于4月17日完成材料汇总,并将通过系统打印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认定处理汇总表》、论文纸质稿、评阅书(须对折后放入纸质论文中)交研究生部学位科。
附件:
3、论文格式(请使用“摘要”之后,并去除页眉页脚):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