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16年上半年拟毕业(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2015年10月15日发布)规定,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评阅条件
1、参加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为通过者;
2、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确认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同意送审评阅;
3、依据《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条、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经学院审核,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资格者。
二、送审评阅方式
符合答辩申请资格条件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每篇送审2份,其中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送审,另一份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盲审”。
三、工作程序及系统录入
四、学位论文检测及检测结果的认定和处理
研究生部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全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和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检测结果。同时须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试行)》(苏科[2012]29号),依照权限对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做相应认定和处理,于4月13日上午11:00前将处理和认定结果录入系统,并将通过系统打印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认定处理汇总表》、论文纸质稿和评阅书交研究生部学位科。
如第一次做出“修改后重新检测”认定的,于4月26日上午11:00前重新提交修改后电子稿,研究生部进行第二次检测,学院和指导根据权限再次认定和处理。
五、送审论文要求
学院按照《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学位论文评阅相关规定和《关于2016年上半年拟毕业(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盲审”的论文报送要求如下:
1、每篇“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报送双面打印纸质稿、电子稿和双面打印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纸质稿一份(对折夹入论文纸质稿)。论文电子稿统一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不要省略,使用半角)。
2、“盲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稿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3、“盲审”的学位论文封面格式见附件,封面为土黄色皮纹纸。
4、论文电子稿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11日上午11:00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部学位科,研究生部不受理个人送交材料。
五、其他
1、如论文确属涉密论文的,请按照《苏州科技学院涉密硕士学位论文归档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涉密论文保密协议》一式三份,手续齐全后交研究生部、学院和图书馆各一份,交研究生部的一份须与纸质盲审论文一并提交,过期将不再补办保密手续。
2、如“盲审”论文评阅专家认为论文未达到相应水平,不同意答辩,则增补一位评阅人,进行第二次“盲审”,送审论文材料以本次提交的电子稿为准。
联系电话:69379092,联系人:于立刚。
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封面(学术学位);
2、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封面(专业学位);
3、论文格式(请参照使用“摘要”之后,并去除页眉页脚):
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专业学位
4、涉密论文保密协议
研究生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