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7] 51号
关于报送2017年江苏省抽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有关规定,省教育评估院于9月26日在南京通过现场电子摇号方式确定了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名单,依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7年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7〕1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报送被抽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名单及要求
(一)报送名单
学术学位
序号
|
姓名
|
一级学科
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
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研究生
编号
|
所在学院
|
1
|
汤明
|
0813
|
建筑学
|
|
|
1200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2
|
黄良伟
|
0833
|
城乡规划学
|
|
|
12002
|
3
|
金艳青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
12003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徐克勤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402
|
结构工程
|
12004
|
土木工程
学院
|
5
|
王琪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12005
|
6
|
苏朗
|
0803
|
光学工程
|
|
|
12006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7
|
张甜甜
|
0603
|
世界史
|
|
|
12007
|
人文学院
|
8
|
李香
|
0603
|
世界史
|
|
|
12008
|
9
|
李贤
|
0701
|
数学
|
07010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12009
|
数理学院
|
10
|
施玉飞
|
0701
|
数学
|
070104
|
应用数学
|
12010
|
专业学位
序号
|
姓名
|
专业学位类别
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
名称
|
专业领域
|
研究生
编号
|
所在学院
|
备注
|
1
|
徐翔
|
0852
|
工程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400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
2
|
张磊
|
0852
|
工程
|
环境工程
|
14002
|
在职
|
3
|
魏鑫
|
0852
|
工程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4003
|
土木工程学院
|
|
4
|
吴沁林
|
0852
|
工程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4004
|
|
5
|
朱杰峰
|
0852
|
工程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4005
|
在职
|
6
|
薛凯
|
0852
|
工程
|
环境工程
|
14006
|
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
|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二)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等学位论文规范必须的内容。原创性声明、致谢、后记、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等与论文评议无关的内容不予列入。
(三)论文评议采取“盲审”办法,封面和论文内容均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统一用*字符号代替隐去的文字。
(四)论文须按江苏省抽检论文封面(分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统一格式制作封面(见附件1),封面打印颜色统一为白色,填写说明如下:
1、“培养单位编号”不用填写;
2、“申请学位类别”填写“学术硕士”或“专业学位硕士”;
3、“一级学科代码和名称”、“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专业类别代码和名称”、“专业领域”以及“研究生编号”等信息请参照报送名单表格相关内容填报。
4、研究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论文涉及跨学科的情况,请务必填写论文的研究方向,以便于论文送审。
(五)论文报送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1、论文纸质稿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电子稿(PDF格式)一份,纸质稿与电子稿必须一致;
2、按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类填报《抽检论文报送清单》(见附件2)纸质稿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稿一份;
3、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统一制作被抽检论文材料,于10月12日(星期四)前交研究生部学位科。
三、送检论文审核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生部将对报送的送检论文等材料进行审核:
(一)核对报送的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是否一致;
(二)落实学位论文盲审需要,按统一要求核查所有送检论文是否进行有关文字的技术处理;
(三)对所有送检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行为审查。
审核通过后,汇总材料报省教育评估院。
附件:
研究生部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