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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评优

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5-03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7] 22号

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 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7]8号)要求,现就我校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我校推荐限额为5篇(其中学术学位3篇,专业学位2篇)。
二、评选对象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 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推荐参加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在校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产生。
(三)学位论文的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论文严格遵循学术规范,佐证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表达准确。
(四)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评选流程
(一)学院评选推荐
1、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在认真初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
2、推荐限额
序号 学院 推荐限额
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3 土木工程学院 2
4 商学院 1
5 数理学院 1
6 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2
 
3、学院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
(二)学校评审推荐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采取同行评议与专家集中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推荐程序。
2、评议注重论文质量,由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并形成初步评议结论。
3、学校组织专家对初步评议结论进行审定,根据推荐限额确定评审推荐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部,电子材料发送至pyk@mail.usts.edu.cn:
(一)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一式三本
2、学位论文推荐表(2017版)一式一份;
3、学院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WORD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2017版)(WORD格式);
3、学院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五、注意事项
 报送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附件:
 
 
研究生部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