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暂行办法》(苏科研〔2014〕15号),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从事本科生基础课程答疑、批改作业和辅助教学实习实践等教学辅导工作,学校按照不高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设置岗位。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出需求申请,由教务处审核批准设置。
二、助管岗位:从事学校教学单位、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辅助管理(含担任本科辅导员助理)工作,学校按照不高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数的5%设置岗位,原则上只在缺编单位或业务量大的单位设置。各部门向人事处提出需求申请,由人事处审核批准设置。
三、请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请于2月23日前将《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对应岗位类别分别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人事处人事综合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同意设岗后,由研究生部公布。请教务处、人事处于3月1日前分别将《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岗汇总表》(附件3)、《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岗汇总表》(附件4)送交研究生部招生与研究生管理科,盖章有效,电子版发送yjsbjygl@163.com邮箱。
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对于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着重大意义。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研究生部 研究生党工委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