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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09-10 00:00:00  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5级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部统筹协调各相关学院做好全校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
       二、接待安排
(一)接待时间:9月12日 (星期六 )7:00—16:30。
(二)接待地点:
所属学院
接待地点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
江枫校区篮球场各学院研究生新生接待点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商学院
人文学院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数理学院
    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音乐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石湖校区新校区篮球场研究生部接待点(环境学院新生报到地点在篮球场本学院接待点)
(三)报到程序:
第一步: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接待点办理住宿手续,接洽后续报到事宜;
第二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 (反面请注明身高、血型、父母姓名和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等内容,此证涂改无效)、 党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1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证明件(有需要的提供)等报到材料前往各自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办理报到手续(建筑、土木、环境学院新生前往接待点工作人员指定报到处);
第三步: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研究生证等,按照报到现场相关老师通知于9月12日或13日参加新生班会,交回《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通知上课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要逐一查验新生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针对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新生,各学院不得办理报到手续;针对无法辨别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真伪的新生,各学院将相关证件统一收取交保卫处通过公安机关辨别真伪;其他报到材料缺失的,须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
2.工作风貌。新生接待过程中要做到热情、周到、安全、有序与高效;新生接待人员要穿戴整洁,注意仪表与举止。
3.信息反馈。为及时了解新生报到情况,请各学院于报到当天(9月12日)11:30及15:00分两次向研究生部反馈报到人数(以短信“XX学院,应报到XX人,实际报到XX人”发给彭老师或李老师)。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于 9月 11日 前到研究生部领取研究生证(培养科)和《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入学登记表》(招生与研究生管理科)。
(二)报到结束后,认真整理、完善相关报到材料。各学院须在9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送交研究生部: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学院
1
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所有学院
2
录取通知书原件(本校学生须复印一式两份与原件一并提交)
所有学院
3
户口迁移证、《 2015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一级管理各学院
4
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级管理各学院
5
《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一级管理各学院
6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级管理各学院
7
《201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所有学院
8
《研究生新生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所有学院
9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一份)
所有学院
注:二级管理各学院将第3、4、5、6项材料与相关部门对接;附件1、2电子稿请发至yjsbjygl@163.com,材料提交前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部招生与研究生管理科(69379085)联系。
  
附件1:《 2015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
附件2:《201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新生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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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 .doc fe787dc6ff61cf291fce50202c023a7c.doc (79.00 KB)
                                                                              研究生党工委、研究生部
                                                                                   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