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 研究生部
苏科研学字 [2015] 6号
校属各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暂行办法》(苏科研〔2014〕15号),为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考核及第二学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助教、助管岗位考核:
(一)对研究生助管、助教的岗位考核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进行。助教岗位考核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助管岗位考核由各设岗单位负责。
(二)请各设岗部门对所聘用的研究生助教、助管从出勤率、工作态度和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请各设岗单位具实填写《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考核表》(附件1)于1月11日前将研究生助教、助管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部备案(助教岗位由教务处收齐后统一送交研究生部)。
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管岗位设置:
(一)助管岗位:从事学校教学单位、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辅助管理(含担任本科辅导员助理)工作,学校按照不高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数的5%设置岗位,原则上只在缺编单位或专业性强、业务量大的单位设置。各部门向人事处提出需求申请,由人事处审核批准设置。
(二)请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请于1月11日前将《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交人事处人事综合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研究生助管岗位经人事处审核同意设岗后,由研究生部公布。请人事处人事综合科于1月16日前将《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岗汇总表》(附件3)送交研究生部招生与研究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yjsbjygl@mail.usts.edu.cn邮箱。
助教岗位设置将于下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推进,另行通知。
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对于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着重大意义。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研究生部 研究生党工委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