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研究生校外和校内住宿申请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凡申请校外住宿的2014级、2015级研究生,请填写《研究生申请校外住宿承诺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研究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上学年已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如需继续校外住宿,无须重新办理校外住宿申请,承诺书自动延期生效一学年,同时须报知研究生秘书(一并填入《校外住宿汇总表》)。
建筑、环境与土木学院研究生请联系辅导员老师办理相关申请(下同)。
2、凡申请返校住宿的2014级、2015级研究生,请填写《研究生申请返校住宿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
3、各位申请校外或返校住宿的研究生请认真、完整填写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统一报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4、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研究生上报各项材料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研究生申请校外住宿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研究生申请返校住宿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签字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承诺书、审批表、汇总表)统一报研究生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jsbjygl@163.com。
截止日期:2016年5月12日。逾期不再办理。
研究生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