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届毕业生即将离校,对户籍在我校集体户的、已婚毕业生,如需办理“婚育状况证明”,请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本人在后勤管理处网站计划生育版块下载“苏州科技学院已婚学生婚育状况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并如实填写。
2、6月10日前,将婚育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等交给所在学院计划生育兼职管理人员审核(以下简称“审核人”)
3、审核人负责核实后,签名并加盖本学院公章。
4、审核人于6月17日前交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
5、审核人带回发给填表的学生。
请毕业生认真保管好学校开具的证明,并及时提交给就业单位或就读学校。按苏科[2010]46号文件规定,学生毕业后,学校不再提供婚育管理和服务,请毕业生于毕业前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另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民函〔2015〕266号)规定,除办理涉台和九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根据该文件精神,未婚毕业生不再需要办理未婚证明。
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