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
考试科目:《基础英语(一)》、《基础日语(一)》
考试时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13:30--15:30。
考试地点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应在第十九周前完成,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1. 考试结束后,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1月23日前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成绩录入,成绩录入时,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选择考核形式,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 请各学院于2022年2月23日前将试卷、课程小结表、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名、学院盖章)、《研究生监考工作量统计表》以及成绩单清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汇总,公共课程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专业课程相关材料留学院存档。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