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委托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2023届毕业生电子图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0日,每天08:00—18:00。
二、采集对象
2020级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21级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往届未参加图像采集的研究生。
三、组织采集
1.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安排好本院本次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本次图像采集为线上采集,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行拍摄。
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2. 正式拍摄前请各位研究生务必仔细阅读《“江苏图采”学生用户使用指南》。
3. 各位研究生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后,认真阅读系统提示,严格按系统要求进行在线采集和校对确认。
4. 安排拍摄时,研究生登陆个人的图像采集账号,由专人为其拍摄上传。
5. 图像信息上传后,学校会在采集时间内进行初步审核。被审核退回要求重拍照片的学生会收到微信通知,请各位研究生及时关注微信通知并在本次采集时间内按要求重新采集,避免错过。
四、拍照注意事项
1. 衣着:应穿着黑色上衣(最好黑色衬衫),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得穿着蓝色和白色上衣)。
2. 背景:以光线良好的白墙作为拍照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面向窗户,自然光拍摄(避免阳光直射,不建议晚间拍摄),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3. 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 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宜化妆。
6. 请各位研究生严格参照标准样例的比例大小,确定上传照片。确认上传照片前不满意可重拍,上传后即为定稿,无法更改。
7. 拍摄当下符合要求的照片,严禁翻拍,严禁美颜!(系统会自动识别,在学生拍摄的时候会禁止学生上传)。
五、收费标准:
1. 收费标准:15元/生。
纸质照片和电子图像由省招就中心统一交付学校。系统拍摄完成后,在照片下载页,如系统已经制作完成,可点击“成片下载”即可下载照片,自行保存备用。
2. 缴费方式:在拍照系统中,通过微信自行缴费。
六、重要提示
本次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等就业、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请各位同学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严禁翻拍,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影响上述使用。采集过程中,如遇到照片不合格不能上传的问题,请仔细阅读采集要求,按要求进行图像采集;如遇到其他问题,可联系研究生院,电话:69379080。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学生用户使用指南2022
2023届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学院 |
时间安排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级研究生(139人) |
5月9日-5月10日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级研究生(193人) |
土木工程学院20级研究生(177人) 18级研究生(1人)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级研究生(85人) |
商学院20级研究生(21人) 21级金融硕士(27人) |
文学院21级研究生(16人) |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20级研究生(31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20级研究生(25人) |
教育学院21级研究生(17人) |
数学科学学院20级研究生(18人) 21级教育研究生(12人)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级研究生(48人)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级研究生(60人)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级研究生(24人) |
艺术学院20级研究生(68人) 18级研究生(1人) |
外国语学院21级研究生(22人) |
机械工程学院20级研究生(2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