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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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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6-30 13:29:23  浏览:

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硕士实践教学工作,促进实践教学有效开展,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现就我校2021级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协调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开展2021级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负责2021级教育硕士的实习实践具体安排及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据此要求开展好教育实习工作。

二、实习方式

教育实习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由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安排。

三、实习时间

2021级教育硕士的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三学期,时间为一学期,相关研究生需提前返校。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的时间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但不得晚于913日。

四、安全管理

2021级教育硕士在实习期间要认真执行《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安全须知》,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相关要求

1.教育实习是教育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各相关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要做好教育实习前的上岗培训、实习期的中期检查及实习结束后的考核等工作,保证教育实习质量。

2.各教育硕士须做好教学实习资料(如教学视频、教学设计等)的收集与记录工作,教育实习完成后,及时将相关实践资料上传至“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3.其他未涉及事项,按照《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生院

20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