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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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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8-24 18:09:26  浏览:

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为保障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2020级、2021级等所有在籍研究生注册工作:(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待返校后到所在学院进行研究生证注册;(2)研究生秘书登陆“研究生系统”审核研究生注册;(3828日前将《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未注册情况统计表》交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二、研究生网上选课

有课程学习任务的2021级研究生须于828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依据个人培养计划进行本学期网上选课,并保存提交;研究生应根据本学期选课情况及课表,提前了解上课时间和形式,按时上课。届时选课系统将关闭,未按时选课造成成绩及学分不能记录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负责;如需补选,须由学院出具书面同意材料(上学期因未选课成绩无法录入需补录的学生,也按此办法处理)。请各学院务必尽到告知义务。

注意:本学期有重修任务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处提交重修申请,并按时参加重修课程教学。

三、课程教学工作

2021级及其他年级研究生从829日(星期一)起开始上课,课程教学采用线上教学模式,913日起恢复线下教学模式。

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从98日(星期四)起开始上课,课程教学采用线上教学模式,919日起恢复线下教学模式;2022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从911日(周日)开始上课,课程教学采用线上教学模式,924日起可恢复线下教学模式。

各学院应在开学前全面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结合课程教学的特点合理确定线上教学平台;应对教师上传的授课资料进行指导、检查和反馈,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线上教学正常开展。各学院需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协助任课教师与选课学生对接,建立线上教学交流平台(含课程教学QQ群、微信群等);跨教学单位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对接,共同组建师生交流平台。2021级线上教学交流平台统计表(附件1)请各开课学院于827日前汇总,并发邮件至pyk@mail.usts.edu.cn备案,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于828日公布。2022级线上教学交流平台统计表于9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任课教师以电子版形式做好授课资料的准备,及时发布授课通告,将学院审核过的资料上传到平台,要确保上传的教学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线上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及时开展课程学习指导与跟踪,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可通过线上工具开展作业布置、讨论等教学活动并形成详细的过程性考核记录。为确保学生线上课程学习时间不冲突,未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任课教师不得更改上课时间及地点,所有线上课程授课时间应按照课表时间进行。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返校的研究生,任课教师需及时关注,做好相关辅导安排,保障研究生的课程学习。

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根据个人选课情况,查询课程具体上课时间,并密切关注各种形式的课程开课通知(包括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学院秘书及任务教师通知等)。学生自主配置必要的线上学习条件(电脑、智能手机、网络等),确保进入网上课程,跟紧教学进度,积极参与在线学习和讨论,认真开展课外自学,及时完成课后作业等。

四、开学第一周的教学秩序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各学院应组织学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开学第一周教师线上到岗、研究生线上出勤、线上教学设备运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2)研究生院将对期初教学秩序进行抽查。

五、实习和专业实践教学安排

2021级教育硕士研究生返校后,前两周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在校线上学习,913日后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由各相关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点实习,进点时间由各学院另行制定。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返校的教育硕士可适当调整实习形式,采取就地实习;就地实习的教育硕士需自行联系符合实习要求的实践基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学院备案。

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各相关学院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研究生和导师要充分利用校内科研平台开展实践活动。外出实践者原则上在苏州市区内进行,外出需满足学校和实践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各相关学院务必在保证研究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实践活动。

六、学籍异动材料汇总

请还未提交学籍异动申请材料的学院,于831日前汇总后交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七、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研究生如需变更个人培养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于831日前统一交研究生院审核。

八、研究生成绩单提交

未提交上学期研究生成绩的学院,请督促任课教师进行网上录入并打印(纸质版成绩单需任课教师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请于912日前将研究生成绩单汇总后,连同成绩单汇总清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九、研究生期初考试

1)延考课程考试

因受上学期疫情影响延考的公共课、专业课考试,请在923日前组织完成,并在系统内完成成绩录入,提交纸质版成绩单。

本次延考的公共课、专业课出现不及格研究生的补考工作将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安排。

2)补考课程考试

上学期已完成各类课程的补考(含缓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于923日前完成补考并将成绩录入系统,提交纸质版补考成绩单。

研究生须密切关注各种形式的考试通知(包括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学院秘书及任务教师通知等),了解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十、学位相关工作

    9月份有学位授予需求的相关学院,合理规划时间,在9月中旬前完成答辩等相关工作,具体提交材料时间将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如因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最新规定造成开学工作要求临时变动,研究生院将及时调整并发布最新通知。请各学院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和学校最新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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