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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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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有关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11-22 15:37:03  浏览:

有关学院:

今年 9 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以下简称 2022 版目录。为确保《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 以下简称 2011 版目录) 2022 版目录平稳衔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 号)和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21 号)要求,现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调整工作应本着保证质量、突出特色、积极稳妥的原则予以推进,确保师生相关利益。

二、对应调整的范围及规则

(一)2011 版目录中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的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

1上述学位授权点按照《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见附件 1)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调整。

2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调整范围依据我校现有招生领域确定,具体对应关系见《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见附件 2)。

3、因我校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授权点和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授权点,可在调整后保留 1 个硕士点增列名额,在后续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中使用。

(二)我校涉及的2011 版目录中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3 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按照2022 版目录统一调整名称、代码、所属门类,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我校无需申请。调整后的学位授权点仍按照原学位授权点的批准时间参加学位授权点核验。

三、 工作程序

(一)相关学位点按照《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进行调整申请填写《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调整的各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骨干教师不得重复。

(二)调整申请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省学位委员会申请调整进行对应关系及材料完整性核查,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报送的申请进行形式核查,核查通过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议意见形成对应调整建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四、 截止时间

请相关学院将《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见附件 41127日前提交学科办

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办联系,联系 李允超,叶进 68561569



 附件1: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docx

 附件2: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docx

 附件3: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docx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