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2-15 13:33:29  浏览: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的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有序启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复查、复试分数线公布等各项工作。报考我校2023级研究生的考生应密切关注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b.usts.edu.cn/zsgz.htm)发布的招生公告。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

1. 研究生注册

1)在籍研究生应于218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各学院待研究生返校后再组织进行研究生证注册。

2)各学院再次通知本学期需办理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延长学习等)的研究生,须在220日前向学校提出相关申请。逾期未办理复学、延长学习手续的,各学院要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按自动退学程序处理。

2. 研究生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研究生须于218日前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依据个人培养计划进行本学期网上选课,并保存提交。届时选课系统将关闭,未按时选课造成学生成绩及学分不能记录的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本学期公共课已进行人工排课,请各学院提醒研究生做好专业课的选课工作。

注意:本学期有重修任务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处提交重修申请,并按时参加重修课程教学。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个人培养计划的,应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变更,填写变更申请,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变更。

3. 研究生课程教学

1)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从220日(周一)起开始上课,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从225日(周六)起开始上课,课程教学采用线下教学模式进行,各研究生须提前完成选课并掌握上课时间和地点,按时上课。

2)各专业(含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的课程表已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公布。任课教师须依据教学任务书的课程安排按时授课,并于上课前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学生选课和课程授课时间、地点等情况。各学院须通知每位师生严格按照课程表和教学日历开展研究生教学工作,确保全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课、变更授课老师或授课时间和地点等。

如因特殊情况要临时调整,任课老师至少提前一天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管理”→“调停课申请模块在线办理审批手续,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临时调课,并由任课老师通知到研究生。

3)开学第一周的教学秩序检查:教学秩序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各学院应对开学第一周教师到岗、学生报到、上课出勤、教学设施和设备运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解决。学校将组织由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成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各校区的期初教学秩序进行检查。

4. 研究生实践教学

各相关学院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要求,在保证研究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实践活动。

5. 研究生考试

上学期研究生的专业课缓考、补考工作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研究生密切关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等相关通知,了解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 研究生课程成绩报告单

各相关学院完成缓考、补考工作后,请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将成绩进行网上录入并打印,要求教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于317日前将成绩报告单汇总后交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

预答辩:2023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应于3月上中旬进行,各学院请于320日前将预答辩情况汇总表交研究生院。

盲审论文:申请硕士学位的毕业论文电子稿应于410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答辩: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其他各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进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