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专业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届相关专业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时间 |
科目 |
要求 |
4月23日 上午9:00-11:00 |
科目一:301-《综合素质》(中学) |
时长:120分钟 |
4月23日 下午13:00-15:00 |
科目二:302-《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
时长:120分钟 |
4月23日 下午16:00-18:00 |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分各专业 |
时长:120分钟 |
笔试为闭卷,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研究生证参加考试,不得用其他证件替代。经监考教师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册上签名。考生按规定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人员随时查验。
2.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不准参加该科目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除必备的文具外,其余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包括自备的草稿纸、手机、IPAD等具有强信息储存和传输功能的电子用品和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4.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需要用铅笔者除外),不得用红色字迹的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凡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在试卷规定区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的考试一律无效。
5.笔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材料带出考场。
6.未尽事宜参照《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执行。
二、面试
1.测试内容:面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模拟片段教学、答辩等。
2.时间安排:面试于2023年5月8日前完成,具体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考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须提前一天向所在学院请假,由所在学院负责安排替补人员。
2.各学院将考试相关注意事项及时通知考生,并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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