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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2-29 10:57:52  浏览:

各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2.教改课题由省教育厅立项、研究生培养单位拨付经费资助。项目资助标准:重大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5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1万元。

3.省重大课题每年立项15项左右,重点课题每年立项60项左右,一般课题每年立项100项左右。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课题具有良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5.正在主持“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限额

1.重大课题申报额度:我校限报1项。

2.重点课题申报额度:我校限报1项。

3.一般课题申报额度:我校限报2项。

要求:各学院推荐申报课题不少于1项。

四、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对重大课题进行管理,结题验收。重大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

2.学校负责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推荐、过程管理、结题工作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

3.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

(1)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2)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无法按期结题的;

(4)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4.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五、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教改课题申报推荐工作。重大课题申报须根据《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立项指南》(附件4)进行选题,重点和一般课题自行拟定研究内容。

2.申报人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1)、《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申报书PDF文件命名规则为:KT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课题名称(例:KT10332苏州科技大学-***)。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并于3月20日16:00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信息表(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本发pyk@mail.usts.edu.cn,逾期未报将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3.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建议申报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 3月29日前研究生院整理汇总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2024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