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对2023年度立项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度立项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见附件1)。
注意:毕业年级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直接参加项目结题工作,项目中期检查环节省略。
二、考核程序
1.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创新工程→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相关内容→打印《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提交所在学院。
2.导师审核。导师根据研究生项目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填写中期检查意见。
3.学院审核。学院管理端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4.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确定中期检查意见。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5月17日前将《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表》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行政楼5208室)备案。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电话:69379080。
附件: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