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 “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苏学研会〔2024〕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 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各学院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4.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它失范行为记录。
二、推选程序
(一)申报
各学院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一个。填报《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评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材料于5月9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mail.usts.edu.cn。其他见附件。
联系人:李老师、段老师,联系电话69379080。
(二)专家推选并公示
依据推选条件,组织专家对候选名单进行推选,并将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附件: 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相关附件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