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规定要求,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开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2023级、2022级等所有在籍研究生注册工作:(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待返校后到所在学院进行研究生证注册;(2)研究生秘书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学生注册管理”→“网上注册审核”,审核研究生注册。
二、研究生网上选课
有课程学习任务的2023级研究生须于8月31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依据个人培养计划进行本学期网上选课,并保存提交;研究生应根据本学期选课情况及课表,提前了解上课时间、形式和地点等信息,按时上课。届时选课系统将关闭,未按时选课造成成绩及学分不能记录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负责;如需补选,须由学院在开学一周内出具书面同意材料(上学期因未选课成绩无法录入需补录的学生,也按此办法处理)。请各学院务必尽到告知义务。
注意:本学期有重修任务的研究生,请于8月31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处提交重修申请,并按时参加重修班级的课程教学。
三、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研究生如因课程无法开课等确需变更个人培养计划的,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培养计划变更”相关申请,并下载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于8月31日前统一交研究生院。
四、课程教学工作
(一)上课时间
2023级、2022级研究生从9月2日(第一周周一)起开始上课。
2023级、2022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从9月7日(第一周周六)开始上课。
(二)教学准备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对开课的课程、时间、地点、人员(包括教师、研究生)进行确认,并将本学期课程安排通知任课教师和研究生。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要确保第一天、第一堂课的顺利进行。如有教学冲突等特殊原因须进行调课,请在开课前三天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办理相关调课手续。
(三)教学检查
请各学院做好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加强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学风建设的监督,分管领导要深入课堂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以及研究生到课情况并进行随堂听课,做好相关记录。
学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将对新学期开学情况进行检查。
五、补考工作
研究生如有上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者需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需进行重修。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填写补考相关信息。
公共课课程补考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课程补考工作由开课学院在开学两周之内(9月17日前)完成,各相关学院须在补考前将工作安排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六、专业实践教学安排
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根据专业实践计划,按期如实开展相关实践工作,各研究生和导师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类平台开展实践活动。
七、学籍异动工作
请有学籍异动(含休学、复学、退学等)申请的研究生,于9月8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提交相关申请。
八、研究生成绩单提交
还未提交成绩的相关学院于9月18日前提交上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含补考成绩单),纸质版成绩单需任课教师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研究生成绩单汇总后,连同成绩单清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九、学位相关工作
9月份有学位授予需求的相关学院,请于9月18日前提交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