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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9-06 13:29:04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与经验,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反映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主要包括: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申报成果必须是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验证截止时间为20248月底),并经实践证明教学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4.每个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多个学院或单位合作申报;

5.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奖后无重大突破或进展的成果,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参加评选的教学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报所在学院。

2.单位初审:所在学院负责对申报参评的教学成果情况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3.专家组评议:研究生院汇总申报材料并审核后,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4.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审定: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的教学成果。

5.结果公布:评选出的教学成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批准发文公布。

四、推荐限额与奖项设置

1.推荐名额:各学院原则上推荐不少于1项。

2.奖项设置: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申报材料及要求

材料1:《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电子文档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份(命名实例:学院-成果名称-申报书)。

材料2:《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文档WORD版和首页盖章PDF版份,(命名示例:学院-成果名称-附件)。申报附件包括: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含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申报附件请编制目录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精选关联紧密、显示度高的材料附件材料的真实性由推荐单位审核,并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3:《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EXCEL电子文档(命名示例:学院-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

六、材料提交方式及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012下午16:00前完成本单位推荐审核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学位与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yk@ usts.edu.cn。

联系人:魏老师、彭老师,电话:69379080。

附件:2024年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