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要求,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后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次追加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参评要求不变。上一轮已在学院公示且无异议的基本指标推荐人选可直接推荐,无需参加此次学院评审。
2.各学院完成评审后,按规范要求将初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2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行政楼5208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yjsgj@usts.edu.cn。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此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落实好公示制度,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后名额分配方案
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后名额分配方案.xls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