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1-17 10:46:39  浏览:

各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单位:

为做好新增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新增学位点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完善分类培养体系为路径,以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为主线,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实现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遵循学科专业内涵根本特点和研究生教育基本规律,充分反映国家、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招生方式来确定,以类别招生的按类别制定,以领域招生的按领域制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1)。

(三)对于在两个及以上学院共同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确定培养方案制定的牵头学院,相关学院参与,共同商讨后制定一个培养方案。若相同的学科专业要在不同学院使用不同的培养方案,请提供由牵头单位共同商讨通过的会议纪要、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

三、制定范围

2025年开始招生的新增学位点,具体如下:

四、工作内容

1. 培养方案内容

培养方案应包含学科专业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与最长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学分要求、课程设置与要求中期考核、学术成果要求、学位论文要求等内容,博士研究生还需包括学科综合考核,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相关规定(附件2)。

2.明确培养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附件3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明确获得本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学术能力,明确学位论文和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

3.优化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附件4,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体系的构建、调整、优化,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应与本学科的学科内涵及学科范围相匹配;紧跟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与融合,全面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学术学位要加强研究方法类、学科前沿类、学科交叉类等课程的设置,专业学位要加强案例教学类、实践教学类、行业产业前沿类、职业素养类、创新创业类等课程的设置。

4.落实课程思政,优化教学大纲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附件5)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须在教学目标中包含课程思政要求,在教学内容中体现课程思政。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研究生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教学大纲,已设课程编号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询,新设课程按照《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附件6)编码,按序填写。如一门课程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中教学内容相同课程性质、学时等均相同,禁止另设课程,可共用一个课程编码和名称。

、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成立工作小组

各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形成方案初稿

各相关学院制定培养方案应开展调研工作,对标至少3个国内同学科(或专业类别)培养方案,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全面总结原有培养方案问题的基础上,形成培养方案初稿、课程教学大纲和制定说明。

(三)提交专家论证

各相关学院应邀请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充分审议、论证,可以采用现场或函审等方式,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校外专家中应至少包含1名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的学科评议组专家或教指委专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审核还需包含1名行业专家,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模板格式见附件7。

(四)形成方案定稿

各相关学院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形成培养方案定稿,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将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审批表(附件7-8)、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说明、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五)提交研究生院审查

研究生院完成对各相关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必要时退回相关培养单位修改。

、材料提交

1.提交材料清单

1培养方案,以“学院代码-专业名称-培养方案”命名,如01-城乡规划学-培养方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教学大纲,以“学院代码-课程编号-课程名命名,如01-08332103-城乡规划研究方法”。教学大纲内容格式见附件9学院代码见附件10

3教学大纲汇总表(不含公共课),以 学院代码-课程汇总表命名,如 01-课程汇总表。课程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1

4学术分委员决议。

2.提交时间

请于20254月30日之前,将培养方案(含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行政楼5208室,电子版发至pyk@mail.usts.edu.cn

联系人:魏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69379080

、其他

本次制定的培养方案自2025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修改,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