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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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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10-23 09:22:52  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4级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条件

申请开题的硕士研究生须通过中期考核。

三、开题时间

论文开题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研究生需于12月26日前完成开题工作,并提交《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两份,学院留存;《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汇总表》,一式一份,12月26日15:00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四、选题要求

1.学术学位论文选题应与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密切结合,应对我国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或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

2.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面向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需求,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进行,所选课题应具备能够按期完成的基本物质条件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可能,其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

五、开题报告内容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符合《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管理规定》(修订)的相关要求。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1.选题的背景及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2.课题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完成论文所要具备的条件等;

4.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步骤;

5.预期达到的目标;

6.研究的进度安排;

7.主要参考文献。

六、组织管理

1.研究生应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答辩应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2.开题报告应以学科为单位,由学院组织考核组,并确定组长和秘书各1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组由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成员应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中选聘,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组成员应有不少于1/3的校外相应行业专家。报告人的导师不得担任考核组组长。

3.考核“通过”者,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在一周内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确认后,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考核“不通过”者,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允许按照程序申请重新开题。对于再次开题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考核组根据综合情况认为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攻读的,按《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4.学位论文开题考核通过后,一般不再更改学位论文的题目、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题目,须由研究生本人提交更改选题的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并备案。如改题后学位论文研究核心内容或研究目标进行了较大调整,须重新开题。重新开题的学位论文,其实际工作时间以重新开题通过时间算起。

七、开题报告网上录入

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信息的网上录入(中期考核相关信息完备,才可以操作),导师对研究生的开题进行审核,学院审核开题情况并给出开题结果,操作程序如下: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