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推荐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的通知》(苏科协发〔2025〕13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博士生专项计划是中国科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支持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支持对象的培育期不超过2年。
二、遴选条件
支持对象的遴选条件包括: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四)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
(五)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六)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七)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八)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科协推荐10名人选。各相关博士点学科可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四、推荐程序
请相关学院对照申报条件推荐优秀博士生进行申报,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1样表),纸质版一式3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人选名单》(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于2025年11月14号下午16:3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pyk@mail.usts.edu.cn,过时不候。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推荐上报。
推荐工作依托“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开展,请学校推荐候选人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候选人访问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申报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于11月18日前完成提交。请候选人详细了解学会详情后,选3-5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候选人在服务平台内,请选择“自荐通道”。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服务大局。各推荐学院应公平公正开展组织推荐,把好候选人入口关。坚持“四个面向”科研方向、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推荐人选。遴选审核时要兼顾候选人现有成果与未来科研发展的潜力。
(二)强化推荐责任。推荐学院应切实承担跟踪服务主体责任,持续关注支持对象科研学术成长情况,督促指导支持对象完成培育事项,对因毕业等原因提前退出培育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支持对象培育期满后,由推荐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三)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标准化学时管理机制,支持对象应在培育期内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各类培育活动按8学时/天认定,“领航计划”为必修培育活动。培育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期满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未完成培育学时的取消资格。
(四)强化跟踪服务。各培育主体应主动使用“智慧科协-广聚青科”“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管理和培育工作;支持对象应及时登录平台完善学术档案,鼓励通过平台进行学术展示和交流。增强对支持对象培育期结束后的联系服务,考核评价优秀的纳入“中国科协青托促进会”持续跟踪培育。
六、其他
1.推荐表中的涉及的签名务必本人手写签字;附件材料依推荐表中填写的顺序依次提供。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电话:69379080。
附件: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样表)
2.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人选名单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