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
考试科目:《基础英语(一)》、《基础日语(一)》、《博士外语》
考试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13:30-15:30
考试地点:详见附件1。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在第十七周结课后即可安排,且在第十九周(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学院在2025年12月26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行政楼5208)备案。
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试卷、课程进度表、课程小结表和成绩单(签字、盖章,放置在试卷袋内)汇总提交至相关部门,专业课程相关材料留学院存档,公共课程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学培养与学位管理科(行政楼5208)存档。
附件:2025-2026(一)研究生考试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