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学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我校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校内培育暨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原则
(一)工作站主体原则。研究生工作站是由设站单位(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与学校相关学院联合申请设立、共同建设,高校选派教师和研究生进驻,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平台。设站单位以省内单位为主。
(二)导师领衔原则。研究生工作站是高校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创新基地,进站研究生团队由导师领衔管理,指导研究生团队的技术研发和社会服务。
(三)互利合作原则。研究生工作站合作双方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二、设站条件
(一)设站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企业规模划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以公益性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组织可不受规模限制,但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具有县(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4.具有与学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二)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研究生开展实践实训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具有开展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功能的科学研究平台。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能满足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3.具有与学校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过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成果。
4.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优先支持“双高协同”依托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与我校共建研究生工作站。
三、申报指标
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数量不少于1个。
四、申报程序
1.联合申报。各学院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苏科〔2026〕33 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与拟设站单位联合申报,并对申报的工作站进行排序。申报内容应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如有涉密内容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按要求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附件2)并递交到研究生院。
2.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者认定为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并授予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铜牌。
五、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制定目录,按需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由各学院提交到研究生院。
2.电子材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word版)、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和《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表》(附件3)。
3.材料报送。请于6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行政楼5208办公室,电子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pyk@usts.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512-69379080
附件: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苏科〔2026〕33 号)
附件2-1:《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预申请表》(企业填报)
附件2-2:《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预申请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填报)
附件3:《苏州科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