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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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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苏州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9-24 15:14:06  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与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现就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制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制定范围

包括所有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科。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为在职人员提供优质的学历提升渠道,培养具备扎实专业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贴合行业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

三、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培养方案应涵盖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与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学分要求、课程设置与要求、中期考核、学术成果要求、学位论文等方面的核心内容。

(一)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

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学籍最长有效期6年。入学后第一阶段进行研究生课程学习,参加全国同等学力统考,第一阶段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4年;第二阶段(论文与学位申请阶段),统考和研究生课程全部合格后开展学位论文阶段。

(三)培养方式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培养采取学科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由学科和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课程学习、科研论文、学术交流培养。具体方式如下:

1.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各教学环节,应按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进行。授课方式采用集中授课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可为寒暑假或日常业余时间等。

2. 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分要求

应修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8学分,专业基础课不少于13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

(五)课程设置要求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体系包含学位课与非学位课。

1. 学位课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外国语课程和学科素养类课程;专业基础课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核心课程。

2. 非学位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学术活动。专业选修课聚焦研究方向细分领域与前沿专门问题,紧跟学科发展趋势,重点开设前沿性、前瞻性、交叉性课程。 学术活动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报告、行业会议、国际交流、专题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少于10次。

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附件1。

(六)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各学院参考《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苏科﹝2025﹞42号),结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具体情况,制定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质量的核心标志。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须经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含实验研究)、预答辩、学术规范性检测、论文评阅、答辩等完整环节,各环节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有关管理规定。

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对学位论文质量(学术性、完整性、创新性、应用性等)、导师指导、选题、形式、评阅及答辩制定具体要求,可增设论文阶段进度考核,全过程保障论文质量。

四、材料提交

1.培养方案。命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XX学院2026版同等学力研究生培养方案(电子版,纸质版,模板见附件1)

2.培养方案课程审批表。命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XX学院2026版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电子版,纸质版,模板见附件2)

3.提交时间。各学院于2026年10月14日16:3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行政楼5208室),电子版发送至pyk@mail.usts.edu.cn。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4日